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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6月8日,歐盟委員會根據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的最新科學意見,通報了一份化妝品法規修正案的草案給世界貿易組織(WTO)。這次修正案涉及到一些相關附件的調整,包括成分的禁止使用、限制使用和最大濃度等。
針對A醇(Retinol)等成分,新的最大濃度限制如下:在身體乳液中的最大濃度為0.05% 視黃醇當量(RE),而在其他塗抹型和沖洗型產品中的最大濃度則為0.3% 視黃醇當量。
歐盟對於A醇等成分的濃度限制主要是基於保護消費者健康和安全的考量。A醇作為維生素A的一種形式,被廣泛應用於化妝品和護膚產品中,因其對皮膚的影響而受到關注。然而,過高濃度的A醇可能對皮膚造成刺激和不適,甚至可能引發皮膚問題。
在台灣的保養品市場,高濃度和高CP值通常被視為優秀的指標。消費者可能會追求迅速的效果,將重點放在成分濃度和價格上,但可能忽略了使用可能帶來的風險。在成分用量尚未受到規範的情況下,品牌有著自主的調整權,這也可能導致消費者使用了過於高風險的產品。在台灣,保養品的使用安全並未得到充分保障,選用高濃度產品增加了皮膚受損風險,而這種代價往往由消費者自行承擔。
此外,新聞和媒體對於保養品的報導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消費者的選擇。一些報導可能誇大成分的風險,使消費者過度擔憂某些成分,卻又缺乏科學根據來評估保養品的實際風險。這種情況可能使人們對保養品的理解產生誤差,讓他們做出風險更大的選擇。
在我們與歐盟夥伴合作的經驗中,消費者的肌膚健康和安全一直是首要考量。對品質的承諾不僅是在網站上的一句話,更需要在各個層面上實踐。在產品的研發過程中,我們不僅關注濃度,更依據安全資料表(SDS)和成份分析檢驗報告(COA),謹慎選用原料並精心調配配方,以確保消費者的使用安全。
當LABUNIQ推出0.05% A醇精華油時,引起了一些消費者對於濃度的訕笑。然而,我們深知一張認證或檢驗報告,並不能為消費者保障完全零風險。因此,我們跟隨歐盟規範、科學意見,並在產品開發、生產、檢驗等各個環節中貫徹始終。因為歐盟不給過的,我們也不想做給自己人用。